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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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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2352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21.756万股 - 授予价格(调整后):12.202元/股 - 授予人数:预留授予 13人 - 归属安排:根据激励对象司龄及岗位职级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第一、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40%★★★,第二个归属期 30%,第三个归属期 30% - 第三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25%,第二个归属期 25%,第三个归属期 25%★★★,第四个归属期 25%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0★.235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合计 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0★★.23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原标题★★: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预留授予日★:2020年 12月 10日 - 预留授予部分实际归属数量(调整后)★★:0.2352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实际归属人数★★★:1人 - 授予价格(调整后)★★:12.202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1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均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预留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预留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19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 2019年 12月 26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0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0年 12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1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1年 12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2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2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3年 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3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4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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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2352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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